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 甲楯五百被可 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 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 尉。廷尉责曰: 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 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 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 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