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 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 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 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 ,各以其 物自占,率缗 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 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 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丈以 上一算。匿 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 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 者,及其 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