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 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 。太子怒,被 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 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 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 明。诏下其事廷尉 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 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 丞留太子逮不遣, 劾不敬。王以请 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 迹连王,王使人候 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 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 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 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 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 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 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 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 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 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 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 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 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 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 发。其後自 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 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 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