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 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 ,乃召与戏。被一 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 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 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 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 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 听。王使人上 书告相,事下廷尉 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 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子迁 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 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 亦使人刺杀淮 南中尉,乃 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 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 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 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 卿治者曰: 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 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 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 卿请废勿王,诏 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 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 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 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 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 即言汉廷治, 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