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