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