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 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 不当医治。脉法曰 “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 ,年四十当 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 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 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 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 气入,非年少所能 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 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 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 ,砭灸至气逐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