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