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 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 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