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 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