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