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