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