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 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 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 家曰小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 死忌,以五行为主 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