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 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 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 者辄诣京师 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 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 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 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 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 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 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 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 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 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 恐事发,太子迁谋 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 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 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 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 来,即如太 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 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 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 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 ,诏削二 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 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 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 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 吾行仁义见 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 男,汉不治 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 为妄言,非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