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 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 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 斥免,欲以 禁後,被遂亡 至长安,上书自明 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 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 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 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 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 尉治。踪迹 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 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 ,太子迁谋 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 人刺杀淮南中尉, 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 不许公卿请, 而遣汉中尉宏即讯 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 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 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 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 治者曰:“淮南 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 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 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 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 ,闻汉使来,恐 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 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 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