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 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 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 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 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 各以其物 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 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 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 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 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