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 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 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 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 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 书既闻上,上下 吏。吏簿责条侯, 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 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 夫曰:“臣所买器 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 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 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 ,以故不 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 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