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 汧渭之会。 曰:“昔周邑我 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 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 赐谥为竫 公。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