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