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