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