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