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 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 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