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 之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 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 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 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 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 公,谗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 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 不骄怠。若此 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 如归;生而 辱不如死而荣。士 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