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