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 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 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 勃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 勃恐,不知置辞。 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 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 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 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 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 ,太后以 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 兵於北军,不 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 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 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 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