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