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