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 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 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诸侯 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 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 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时得功 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“ 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