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 南王长废先 帝法,不听天子诏,居处 毋度,出入拟 於天子,擅为法令,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,遣人使闽 越及匈奴,发其兵,欲 以危宗庙社稷。群臣议,皆曰“长当弃市”帝不忍致法於王,赦其罪,废勿王。群 臣请处王蜀严道、邛都,帝许之。长 未到处所,行病死, 上怜之。後十六年,追尊淮 南王长谥为厉王, 立其子三人为淮南王、衡山王、庐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