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 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 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