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