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 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 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 以明不欺 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