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