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