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,而灭其 所丑。彼自知其 计,则毋以 其失穷之;自勇其断, 则毋以其敌怒 之;自多其力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 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有与同失者,则明饰其无失 也。大忠无 所拂悟,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其辩知 焉。此所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日弥久,而周泽既渥,深 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身,以 此相持,此说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