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