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 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 。吏簿责条侯 ,条侯不 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 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 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 捕条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 之,以故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