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鼎五年秋,丞相有罪,罢。制诏御史:“万 石君先帝尊之,子孙孝,其以御史大夫庆为丞相,封为牧丘 侯。”是时 汉方南诛两越,东击朝鲜, 北逐匈奴, 西伐大宛,中国多事。天 子巡狩海内,修上古神祠,封禅,兴礼乐。公家用 少,桑弘羊等致利 ,王温舒之属峻法,兒宽等推文学至九卿, 更进用事,事不关决 於丞相,丞相 醇谨而已。在位九岁 ,无能有 所匡言。尝欲请治上近臣 所忠、九卿咸宣罪,不能服,反受其过, 赎罪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