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