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 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 告曾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曾 子之母曰:吾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有顷 焉,人又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 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 一人又告之曰:曾 参杀人。其 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夫以曾参 之贤,与母 之信也, 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