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 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 明,则天下贤不肖 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 乐之极矣,贤明 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