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 曰:“昔周邑我 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 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 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 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 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 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 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