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