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 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