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 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