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 。三年, 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 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 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 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 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