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 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