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... 更多 >>